1、視角為了看清陰影和外表崎嶇,照明方向應不同于調查方向,這兩個方向所成的視點應至少為45°。但是,關于可從幾個當地看見的紀念碑而言,不或許嚴格遵守此規則,應選擇主要調查點,照明規劃中優先考慮此調查方向。
2、入射角正是陰影將立面崎嶇突現出來,因而,照明應始終能供給外表成像,以正對視點射向立面的燈火將不會構成陰影,并使外表顯示為平面狀。陰影尺寸取決于外表崎嶇和燈火的入射角。平均照明方向角應為45°。若崎嶇極小,此角應大于45°。
3、照明方向為了使外表照明看起來平衡,一切陰影應投射在同一方向,為一個投影區域中的外表供給照明的一切燈具應有相同的投射方向。例如,假如兩盞燈對稱地瞄準某一外表的筆直方向,陰影將會削減并或許會出現紊亂。因而有或許無法看清外表崎嶇。但是,大型杰出物可發生大的密集陰影,為了防止損壞立面的整體性,建議在與主光照明成90°的視點供給較弱的照明來弱化陰影。
更多內容,請關注網站下方公司公眾號第一時間了解更多資訊.